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組織實施好人大監督工作,對于推動黨中央和區黨委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保證憲法法律法規全面有效實施,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義。必須牢牢把握人大監督的政治定位和法律定位,依法履行監督職權,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更好助力西藏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攻堅任務。
一、總體思路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監督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在區黨委的堅強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治邊穩藏的重要論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按照區黨委九屆七次全會暨經濟工作會議部署要求,緊扣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任務,堅持正確監督、有效監督,加強憲法宣傳實施和法律監督,保證行政權、監察權、審判權、檢察權得到依法正確行使,保證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著力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優勢,切實提升治邊穩藏效能,推進我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推進新時代西藏長足發展和長治久安作出新貢獻。
二、工作安排
(一)持續聚焦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緊緊圍繞助力打好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三大攻堅戰,推動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各項政策措施貫徹落實,確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斗目標如期實現。
1.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2019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環境質量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對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的研究處理情況等。報告擬安排在3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農環工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2.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全區脫貧攻堅工作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脫貧攻堅任務完成情況,脫貧摘帽后續政策保障、脫貧成效鞏固和可持續性情況,對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的研究處理情況等。報告擬安排在5月份舉行的自治區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農環工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3.跟蹤督辦2019年脫貧攻堅專項工作報告審議意見落實情況,開展農村小康社會建設情況專題調研。重點對2019年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調研報告審議意見落實情況、扶貧產業建設情況、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情況、防止因病返貧工作措施等進行督辦。重點調研農村經濟發展、社會發展、人口素質、生活質量、民主法制建設、可持續發展等各項指標,提出相關意見建議。跟蹤督辦報告和專題調研報告計劃在5月份完成。由農環工委負責組織和實施。
4.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財政農業農村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近三年財政農業農村資金投入情況,推動農業生產能力建設、小康村建設、農牧民增收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進展,面臨的困難和問題,進一步完善涉農資金投入機制、提高資金使用績效的工作安排。報告擬安排在5月份舉行的自治區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財經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5.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貫徹實施法律的總體情況,法律責任落實情況,土壤污染防治規劃、標準、普查、監測,開發利用土地資源,加強耕地保護等情況,進一步推進法律法規實施的意見建議等。執法檢查報告擬提請7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會議聽取和審議。由農環工委負責組織和實施。
6.開展2020年中華環保世紀行——西藏行活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突出城鄉公共環境衛生整治,重點檢查城郊蔬菜基地、畜禽養殖場、屠宰場、農貿市場等污染防治責任落實情況。重點檢查醫療廢品收集、運輸和處置情況。報告擬提請11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會議聽取和審議。由農環工委負責組織和實施。
(二)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
加強對計劃執行和經濟運行情況的監督,推動重大項目建設,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推進自治區“十三五”規劃圓滿收官。
1.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自治區“十三五”規劃實施情況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確定重大項目建設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規劃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重大工程項目實施情況以及促進社會事業全面進步等情況。報告擬安排在5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財經委牽頭,教科文衛委參與,共同組織和實施。
2.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2020年上半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計劃執行和經濟運行的主要情況,推進“六穩”工作的主要措施等,確保完成全年經濟發展任務。報告擬安排在7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財經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3.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民營經濟發展情況的報告,并結合報告開展專題詢問。重點報告貫徹落實中央和區黨委加快民營經濟發展有關方針政策、決策部署,改善我區民營企業經營環境,促進和加快我區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等情況。報告擬安排在9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財經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三)促進民生社會事業發展
圍繞公共文化服務、健康西藏建設、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勞動者權益保障和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區創建工作等開展監督,推動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社會事業發展,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1.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貫徹實施法律的總體情況,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加強農牧區公共文化服務組織、管理、提供、保障等工作職責落實情況,推進文化設施、文化活動、文化產品建設情況等。執法檢查報告擬提請7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會議聽取和審議。由教科文衛委負責組織和實施。
2.持續跟蹤檢查傳染病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落實情況。緊密結合黨中央和區黨委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重點檢查疫情防控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體制機制,各級政府、社會組織和公民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責任落實情況,公共衛生服務投入情況,配套法規規章制定情況,普法宣傳和衛生宣傳教育情況,進一步推進法律實施及完善法規制度的意見建議等。跟蹤檢查報告擬提請9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會議聽取和審議。由教科文衛委負責組織和實施。
3.開展《西藏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區創建條例》普法宣傳情況專題調研。重點掌握對該條例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工作的方式方法、推進力度、經驗做法,深化民族團結宣傳教育工作情況等,為全面深入貫徹實施條例奠定堅實基礎。專題調研報告計劃9月底完成。由內司工委負責組織和實施。
4.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及實施辦法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工會組織建設和職能作用發揮情況,工會維權制度建設和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情況,進一步推進法律法規實施的意見建議等。執法檢查報告擬提請11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會議聽取和審議。由社會委負責組織和實施。
5.開展內地西藏班辦學情況專題調研。重點調研內地西藏班(校)的辦學體系和規模,教育教學成效,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進一步提升內地西藏班(校)整體辦學水平的意見建議等。專題調研報告計劃在11月完成。由教科文衛委負責組織和實施。
(四)加強人大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和國有資產監督工作
加強對政府全口徑預算決算的審查和監督,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區黨委有關改革部署,繼續推進人大預算審查監督重點拓展改革,不斷完善自治區人民政府向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相關工作制度,持續推進預算聯網監督工作。
1.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自治區本級2019年財政決算(草案)與2020年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貫徹實施預算法和自治區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要求,提高預算管理水平和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情況等。報告擬安排在7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財經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2.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2019年度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重點報告貫徹實施預算法,落實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推進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等。報告擬安排在7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財經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3.結合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2019年度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報告,延伸對有關部門和地市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監督,并開展滿意度測評。重點報告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區黨委關于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實整改責任,健全制度機制,提升整改效能等情況。報告擬安排在11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財經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4.結合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專項報告。重點報告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區黨委有關國有資產改革決策部署情況,國有資本保值增值和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監管情況,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報告擬安排在11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財經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五)加強對執法、監察、司法工作的監督
圍繞執法規范化建設、反腐敗專項工作、加強刑事審判工作、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法律監督等開展監督,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堅定不移推進反腐敗斗爭,確保司法公正高效權威。
1.聽取和審議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全區法院加強刑事審判工作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深化刑事司法改革,加強刑事審判隊伍建設,提高刑事司法水平,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情況,刑事審判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改進工作的措施和建議等。報告擬安排在5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內司工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2.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關于全區檢察機關加強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法律監督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貫徹實施民事訴訟法,加強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法律監督的做法和成效,民事檢察監督能力建設情況,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改進工作的措施和建議等。報告擬安排在5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內司工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3.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監獄基礎設施建設與執法保障情況,規范刑罰執行和健全教育改造機制情況,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獄政管理水平情況,推進法律實施的意見建議等。執法檢查報告擬安排在9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內司工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4.聽取自治區監察委員會專項工作報告。重點報告貫徹實施監察法,深化監察體制改革的做法和成效。報告擬安排在11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由內司工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5.開展出境入境管理工作情況的專題調研。重點調研貫徹實施出境入境管理法律法規,強化出境入境防控體系建設情況,出境入境管理工作面臨的形勢和存在的突出問題,做好新形勢下出境入境管理工作的意見建議等。專題調研報告計劃在6月底前完成。由民宗外僑委負責組織和實施。
6.圍繞健全完善依法管理宗教事務體制機制進行專題調研。重點調研貫徹落實中辦發〔2017〕1號文件精神,加強宗教事務管理配套法規建設,深化宗教領域專項治理工作,健全宗教管理責任體系,完善寺廟治理機制情況,針對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提出意見建議等。專題調研報告計劃在8月底前完成。由民宗外僑委負責組織和實施。
三、工作要求
(一)始終堅持黨的全面領導。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監督工作情況和重要事項,及時向區黨委請示報告。把監督“一府一委兩院”工作同支持他們依法履行職責有機統一起來,寓支持于監督之中,形成加強和改進工作的合力。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區黨委實施辦法,統籌安排執法檢查、專題調研活動,完善具體組織方式和工作方法,切實減輕基層負擔,提高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
(二)始終堅持嚴格依法監督。依照法定職責、限于法定范圍、遵守法定程序,善于運用法治思維開展監督工作。堅持問題導向,堅持用事實、案例、數據說話,深入查找法律法規實施中帶有普遍共性的突出問題,“解剖麻雀”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問題和困難的原因,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推動影響法律實施、制約工作發展、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三)扎實有序完成各項任務。各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要圍繞監督工作計劃的各項安排,加強向常委會分管領導的請示匯報,主動與有關方面溝通協調,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緊張有序、精益求精地做好各項工作。辦公廳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2020年常委會各項監督工作任務。
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2020年聽取審議
監督方面的報告時間安排表
時間 | 聽取和審議的報告 |
3月 (1項) |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2019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 |
5月 (5項) |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全區脫貧攻堅工作情況的報告 |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財政農業農村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的報告 | |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自治區“十三五”規劃實施情況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確定重大項目建設情況的報告 | |
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全區法院加強刑事審判工作情況的報告 | |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關于全區檢察機關加強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法律監督情況的報告 | |
7月 (5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執法檢查報告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執法檢查報告 | |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2020年上半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情況的報告 | |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自治區本級2019年財政決算(草案)與2020年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 |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2019年度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 |
時間 | 聽取和審議的報告 |
9月 (3項) |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民營經濟發展情況的報告 (結合聽取審議報告開展專題詢問) |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落實情況跟蹤檢查報告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執法檢查報告 | |
11月 (5項) | 2020年中華環保世紀行——西藏行活動情況報告 |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及實施辦法執法檢查報告 | |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2019年度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報告 (結合報告開展滿意度測評) | |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關于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專項報告 | |
自治區監察委員會專項工作報告 |
2020年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計劃聽取審議19個監督方面的報告,包括專項工作報告8個,計劃預算審計國資監督報告5個,執法檢查報告6個。此外,結合有關報告開展1次專題詢問、1次滿意度測評。
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2020年
專題調研安排表
時間 | 調研題目 |
4—5月 | 跟蹤督辦2019年脫貧攻堅專項工作報告審議意見落實情況、區人大常委會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調研報告審議意見落實情況,農村小康社會建設情況專題調研 |
5—6月 | 出境入境管理工作情況專題調研 |
6—7月 | 2020年以來經濟運行情況專題調研 |
6—8月 | 自治區“十三五”規劃執行情況專題調研 |
7月 | 備案審查工作情況調研 |
7—8月 | 健全完善依法管理宗教事務體制機制情況專題調研 |
8—9月 | 《西藏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區創建條例》普法宣傳情況專題調研 |
10—11月 | 內地西藏班辦學情況專題調研 |
2020年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安排專題調研8項,專題調研報告經主任會議研究后,視情提交常委會會議審議,呈報區黨委決策參考,轉交自治區政府及相關部門研究處理。